票动力平台服务协议

本协议是北京百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及旗下的深圳普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票动力用户(包括借款人、出借人等,以下统称为“您”)就票动力提供平台服务等相事宜所订立的协议。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同意确认等方式接受本协议,即表示自愿与本公司达成本平台服务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各项规则,同时同意本公司网站所包含的其他与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各项规则的条款和约定有关的各项规定。请仔细阅读,如您对以下条款中的一条或者多条持有异议或者不同意以下条款的中一条或者多条,请您自动放弃本次操作。
 
  本协议所称的服务是指票动力平台接受您的委托,根据您的委托和需要,提供票据实物券物流配送、权属登记、资金清算、权属变更、信息报告以及票面审验、代理转让等服务。
一、相关定义
   1.1
票动力平台:指由北京百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及旗下的深圳普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开发并运营的,向您提供金融中介服务的平台(该平台网址为:www.puhuipiaoju.com,以及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网址,同时包括票动力APP)。
   1.2
票据:本协议所称票据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3 票据资产:指基于票据而形成的金融资产权益。
   1.4 出借人:指通过票动力平台向借款人出借合法资金的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1.5
借款人:指直接或间接在票动力平台发布融资信息、并在通过票动力平台审核且满足本协议约定条件时获得融资款项的法人,即由票动力严格审核通过的特定借款企业。
   1.6
支付机构:指为票动力平台用户提供交易资金划转、交易查询等服务的金融机构。
   1.7
票动力账号: 指您申请注册的,以接受票动力提供的查询、划转本协议项下融资、借款、支付交易款项等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指令操作账户。
 
 1.8 交易资金结算账户:指您申请开立的,以接受银行提供的查询、划转本协议项下融资、借款、支付交易款项等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银行账户。
二、协议生效和适用范围
    2.1
本协议内容包括正文以及票动力平台针对本网站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操作流程。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2
信息发布方通过本站发布信息、出借人决定购买产品或出借资金时即表明其已接受并同意本协议的所有条款。
    2.3
您应该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如不能接受本协议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不能接受修订后的协议及各类规则,则应立即停止使用本站提供的服务。如用户继续使用服务,则表示同意并接受本协议及各类规则的约束。
三、声明与承诺
  3.1
您承诺不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票动力平台服务,并承诺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互联网之使用惯例。如您违反平台合作协议及其他合作协议中的规定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本平台从事违法行为 ,票动力平台将自动注销此用户,由此给本平台造成的损失以及违法后果由此用户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票动力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2
除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外,参与相关交易的用户还应遵守《质押借款协议》、《委托付款协议》、《质押借款还款协议》及票动力平台制定的相关规则等约定,特别是在前述协议中关于您的信息更新、票动力账户安全、票动力服务使用规则等方面的约定。
   3.3
您同意,在交易达成或交易申请提交后不得变更、撤回或撤销,但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签署的其他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4
您承诺无论是否直接在票动力平台发布投融资信息,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3.5
由于融资、借款、支付交易的实现仍受制于其他因素,因此即便您已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票动力平台对此不作任何可实现的承诺。
   3.6 票动力不是借款人或信息发布方,不对借款、还款行为或产品兑付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或担保。
   3. 7票动力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服务,对于任何信息发布方、借款人、出借人之间的争议,或合作内容的变更等,票动力不承担任何责任。
   3.8 票动力平台上签署的协议均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各方均认可该形式的协议效力,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
   3.9
基于本平台提供的交易而未尽事宜,票动力平台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票动力平台服务
   
本公司提供的票动力平台服务包括如下内容:
   4.1
金融中介信息发布及管理
      4.1.1
票动力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服务,具体以票动力平台设定的流程和公布的规则为准。
   4.2
金融中介交易管理
      4.2.1
您作为借款人,在通过票动力平台资质审核后,可以通过票动力平台发布票据质押借款信息,并在满足特定条件后,即与出借人达成交易。
      4.2.2
您作为出借人,可根据票动力平台提供的信息自愿出借和申请还款。申请还款方式有现金和票据资产两种。
   4.3
交易资金结算
      4.3.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您在票动力平台产生的所有资金结算都将由您或者委托给商业银行处理。您应保证您的票动力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状态正常并确保足额的交易资金以便正常划转。因前述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实现的,所有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4.3
其他
      4.3.1
为了交易公平性及管理便宜性,票动力平台为您提供了《质押借款协达成时,由其为您自动生成协议文件供交易双方查询、存档。票动力平台为您在票动力平台发生的交易明细议》,《质押借款还款协议》、《票据权利转让证明书》,并在交易及协议等文档会保存两年。
   4.4
平台收费及标准

4.4.1票动力平台服务时,票动力平台有权向交易双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如交易服务费、查询费、电汇费等。

4.4.2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1)银行承兑汇票:0-10万,单笔手续费50元起;10万以上,单笔手续费为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五;单张500万以上,单笔手续费为票面金额的万分之二;(2)商业承兑汇票:0-100万,单笔手续费为票面金额的千分之五;100万以上,单笔手续费为票面金额的千分之五。票动力平台有单方面调整上述费用的权利,但须提前进行通知。

4.4.3上述通知构成了本协议的有效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通知之日起,如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即视为您同意票动力平台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向您收取服务费用;否则您应立即停止使用票动力平台服务。

五、风险提示
   5.1
您知晓并同意,您通过票动力平台所从事的交易可能面临如下风险,该些风险需由您自行承担:
   5.1.1
监管风险: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导致无法实现您的融资、借款、支付交易,您由此可能遭受损失;
   5.1.2
违约风险:因您的交易对手无力或无意愿按时足额履约,您由此可能遭受损失;
   5.1.3
成交风险:您所发布的融资、借款、支付交易可能无法最终达成,您由此无法获得收益或融资;
   5.1.4
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
   5.1.5
因您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决策失误、操作不当、遗忘或泄露账户密码、密码被他人破解、您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被第三方侵入、您委托他人代理交易时他人恶意或不当操作而造成的损失。
 
 5.2 票动力平台向您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为参考,您应依其独立判断做出决策。您据此进行交易的,产生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您无权据此向本公司提出任何法律主张。在交易过程中,您与交易对手之间发生的纠纷,由纠纷各方自行解决,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3 出借方接收到票据后需当面核验票据真伪,确认票据无克隆、无重大瑕疵、无假票、无涂改,验票无误方可签收。签收后默认此票据为真票,若签收前发现假票、克隆票、涂改票、或者重大瑕疵责任由票动力平台承担,签收时若未提出异议默认此票据为真票,所有因此引发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平台概不负责。
   5.4
以上并不能揭示您通过本公司进行交易的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您在做出交易决策前,应全面了解相关交易,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
六、不可抗力因素
   
票动力平台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用户无法使用票动力平台服务时,票动力平台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6.1
票动力平台公告的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6.2
票动力平台所依赖的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6.3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票动力平台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6.4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其他第三方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七、信息收集、使用、共享与保护
   7.1
收集用户的信息
      7.1.1
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票动力平台服务,您同意并授权票动力平台通过您留存在票动力平台的关联公司处、留存在票动力平台合作伙伴处的信息进行收集;同意并授权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查询、打印、留存您的信息并进行收集;向合法留存您信息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收集您的信息。
      7.1.2
您同意并授权票动力平台收集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您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名称、证件号码、证件类型、住所地、电话号码、票动力平台账户认证信息以及其他身份信息;(2)您在申请、使用票动力平台服务时所提供以及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3)您在票动力平台关联公司和合作伙伴处中留存以及形成的任何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银行账户和/或证券账户、您在票动力平台上形成的任何信息和数据、您与票动力平台的关联公司、合作伙伴之间存在的任何协议及您在该等协议项下的履约情况、您在票动力平台的关联公司上的行为数据;(4)您的信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征信记录和信用报告;(5)您的财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状况、财税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基金、保险、股票、信托、债券等投资理财信息和负债信息等;(6)您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留存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户籍信息、工商信息、诉讼信息、执行信息和违法犯罪信息等;(7)与您申请或使用的票动力平台服务相关的、用户留存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的其他相关信息。
   7.2
使用用户的信息
      
为了更好地为用户提供服务,也为了票动力平台自身的风险防控,您同意并授权票动力平台将您的信息用于如下用途:
         7.2.1
创建数据分析模型,为您提供适合于用户体验的服务,并维护、促进和推动平台服务;
         7.2.2
比较信息的准确性并与第三方进行验证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7.2.3
预防或阻止非法的活动;
         7.2.4
经您允许的其他使用途径。
   7.3
分享用户的信息
      
票动力平台对用户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会为满足第三方的营销目的而向其出售或出租您的任何信息,仅在下列情况下才将您的信息与第三方共享:
         7.3.1
获得您的同意或授权;
         7.3.2
为了向您提供或推荐票动力平台的关联公司的服务和/或产品的需要,将您的信息提供给票动力平台的关联公司使用,且您同意票动力平台的关联公司通过电子邮件、网站内部公告、手机短信、维系、APP和传真等方式向您发送服务状态的通知、营销活动及其他商业性电子信息;
         7.3.3
某些服务和/或产品和/或推广活动由票动力平台的合作伙伴提供或由票动力平台与合作伙伴共同提供,票动力平台会与其共享并使用;
         7.3.4
在您违反本协议、及其他票动力平台提供的其他协议时,向用户的交易对手,票动力平台合作的银行、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票动力平台的关联公司等第三方提供;
         7.3.4
为建立信用体系,向征信机构发送您的信息。您同意并授权票动力平台将您的不良信息发送征信机构且不再另行通知用户;
         7.3.5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权机关的要求。
   7.4
保护用户的信息
      
票动力平台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您的信息予以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7.4.1
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
         7.4.2
本协议另有约定。
八、协议变更、解除、提前终止和权利义务的转让
   8.1
协议变更与解除
      
票动力平台有权随时单方面修改本协议中与您之间相关的权利义务,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通知,若您不同意修改本协议,则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票动力平台服务;否则,视为同意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经修订的协议一经通知,立即生效。
   8.2
协议终止
      8.2.1
您在使用票动力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如果有下列情形发生,票动力平台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8.2.1.1
您的票动力账户因任何原因注销的;
         8.2.1.2
冒用他人名义、盗用他人账户使用票动力平台服务的;
         8.2.1.3
为非法目的使用票动力平台服务的;
         8.2.1.4
从事任何可能侵害票动力平台系统、资料之行为;
         8.2.1.5
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的;
         8.2.1.6
监管机构认为票动力平台提供的服务不再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
         8.2.2
除上述原因外,票动力平台有权根据风险及自身业务运营情况需要随时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因此导致您无法使用本服务或服务受到限制的,不视为票动力平台违约。
         8.2.3
本协议终止后,按如下方式进行处理:
         8.2.3.1
如您正在发布投融资信息的,票动力平台将撤回您的信息;
         8.2.3.2
如因8.2.1.68.2.2条导致本协议终止的,票动力平台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直至全部履行完毕;
         8.2.3.3
如因8.2.1.18.2.1.28.2.1.38.2.1.48.2.1.5条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的,所导致的全部责任将由您自行承担。
   8.3
协议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票动力平台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票动力平台有权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且转让行为无须征得您的同意,但将书面通知您该等转让行为。上述权利义务转让后,票动力平台承诺就受让人履约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票动力平台不再存续的情况除外。
九、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协议履行期间,凡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提交被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十、通知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票动力平台向您发出的书面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纸质通知、网站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手机短信、微信、APP和传真等方式。如票动力平台以邮寄方式向您发出书面通知的,则在票动力平台按照您在票动力平台留存的通讯地址交邮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如以网站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APP和传真等电子方式发出书面通知的,则在通知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
十一、其他
   11.1
在本协议中,除非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
   11.1.1
凡提及本协议应包括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对该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修订或补充的文件;
   11.1.2
凡提及条款和附件仅指本协议的条款和附件;
   11.1.3
本协议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而设置,不应构成对本协议的任何解释,不对标题之下的内容及范围作任何限定。
   11.2
本协议的附件及各项补充、修订或变更,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协议任一方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与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签字或盖章确认等方式)接受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则应认为该条款可与本协议相分割,并可被尽可能接近各方意图的、能够保留本协议要求的经济目的的、有效的新条款所取代,而且在此情况下,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然完全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11.5
协议各方应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各自承担与本协议相关的税费。
   11.6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或者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合同生效时间: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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